中共贵州百里杜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党工委2022年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 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
2023-07-12
中共贵州百里杜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党工委2022年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
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党工委的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11日,党工委第二巡察组对杜鹃集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党工委第二巡察组2023年3月16日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向杜鹃集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后,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杜鹃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及时安排部署、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关于“政治执行力有差距,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安排不及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1.政治执行力有差距。一是贯彻落实有差距。未统筹、部署代管公司、子公司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对重要文件精神不传达不学习。如,党委未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3日、5月11日、5月25日召开集团公司党委(扩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国务院关于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22〕65号)等文件精神;督促正常运营的各子公司(代管公司)开展学习,德丽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乡村市政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城运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召开会议组织员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国务院关于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22〕65号)”等文件精神学习。二是组织集团公司纪委对正常运营的各公司(代管公司)执行“第一议题”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工作台账,确保学习实现全覆盖;截至目前,组织开展督查3次、建立工作台账1个。三是2023年6月9日,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李英红同志对党委工作部负责人黄晓娟开展了提醒谈话,严明工作要求,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一是集团公司未结合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要求,更新完善集团公司内控制度。如: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经理会之间权责不够明晰,集团公司、代管公司、子公司制度管理不健全。二是公司实体化转型不理想,未产生经济效益。主营业务房产销售由于项目建设缓慢、销售渠道狭窄等原因导致房屋存量多,资金周转困难。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管理区国资办《关于印发百里杜鹃管理区国资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公司章程》《重大事项管理暂行规定》《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贵州百里杜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管理事项清单》,2023年4月14日召开集团公司党委(扩大)会、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讨论研究并按程序报国资办备案;6月8日召开党委(扩大)、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会议事规则,按程序报国资办备案。二是组织集团公司市场销售部积极开展销售工作,制定《杜鹃地产2023年度营销工作方案》,2023年1月至6月1日,共销售商品房78套,销售总额共3198万元,已收款1905.64万元;目前,正在积极联系客户办理网签手续,积极消除存量商品房,争取部分资金回笼。(正在整改中)
3.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安排不及时。工作执行力不够。如:截至2023年1月,集团公司负责的庙脚安置房三五标工程、2015年城镇公租房项目工程进度迟缓。
整改情况:2023年4月12日,组织人员到鹏程街道对接协调项目主体验收及服务单位资金支付等工作,2023年4月24日发函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2023年4月24日配合鹏程街道完成项目监理单位服务费15万元、审计单位服务费5万元支付工作;截至目前,项目已完成基础、主体、内墙、外墙、屋面施工,市政工程除绿化外其他全部完成,给排水室外已全部完成,消防、喷淋室外全部完成,地下车库地坪、抹灰已完成,电气地下车库、桥架全部安装完成,项目主体验收资料监理、审计等单位已完成审核签字。(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如:2021年与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内容完全相同。二是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如:《贵州百里杜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制度》存在“结合我站工作实际”“报站风险评估领导小组”等不符合集团公司实际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全区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6月8日召开杜鹃集团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中办发〔2015〕52号)《中共百里杜鹃管理区工委办公室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修正)><中共百里杜鹃管理区工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中共百里杜鹃管理区工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贵百党办字〔2019〕24号)等文件,对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序推进。二是2023年4月25日,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李英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姚运2名同志组成调查组,对党工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2021年与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内容完全相同,《贵州百里杜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制度》存在‘结合我站工作实际’‘报站风险评估领导小组’等不符合集团公司实际”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2023年6月8日召开杜鹃集团党委接受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对调查处理报告进行研究讨论,鉴于当时分管领导张永付同志已调离公司,建议不对其进行追究,2023年6月9日,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李英红同志、纪委书记姚运同志对负责该项工作的黄晓娟开展提醒谈话;2023年3月27日,结合公司实际,按程序制定印发《贵州百里杜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项目实施不规范,投资效益低,违规报销接待费、住宿费,逾期借款未清理,国有资产闲置浪费”的问题整改。
5.项目实施不规范。一是未按程序办理项目建设手续。如:黄泥乡槽门村乡村振兴项目已完工,无主管部门审批手续,导致无法完成竣工验收;二是工程分包随意,存在廉政风险。如:乡村公司作为业主负责大荒振兴开发建设项目,2020月12德丽公司中标后,未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私自将该项目分包给贵州秀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贵州弘拓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乡村公司人员加强与管理区国土分局、黄泥乡沟通对接,开展项目手续办理相关事宜,经与管理区国土分局对接,该项目无需办理项目建设手续,并已出具有关情况说明,完成黄泥乡槽门村乡村振兴项目验收报告等资料收集归档;下一步,将及时对接管理区发改局,按要求完善项目有关手续办理,预计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二是2023年4月13日,组织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德丽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中标该项目,2020年12月14日德丽公司针对该项目土石方工程和劳务工程分别印发了优选施工单位的实施方案,并发出邀请函邀请了与德丽公司长期合作且具有一定的技术实力的贵州百里杜鹃顺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广联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秀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贵州弘拓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百里杜鹃利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参与,由公司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于2020年12月15日,用优选分包施工班组方式,通过公开报价,最终确定百里杜鹃大荒振兴开发建设项目施工土石方工程分包单位为贵州秀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劳务分包单位为贵州弘拓劳务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4月19日,德丽公司召开会议,组织公司员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2023年5月12日,完成《贵州百里杜鹃德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修改并严格执行,做到用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正在整改中)
6.项目投资随意。项目盲目投资。如:2020年6月至7月森开公司投资15. 34万元实施林下蘑菇种植、林下养鸡项目,前期可行性论证不充分,未产生任何经济效益。
整改情况: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董事罗举伦同志、集团公司综合部副经理付德文、纪委办工作员黄霞组成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已形成调查情况报告,经调查核实:森开公司和香淼公司、九龙山国有林场已于2022年3月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实地考核评估,根据三方确认后签订《九龙山林下养鸡和林下香菇项目结算书》;2022年4月签订《九龙山林下养鸡项目合作终止协议》《九龙山林下香菇种植项目合作终止协议》;2022年5月香淼公司按投资比例退还我公司投资资金70212.21元,致此项目合作结束;因涉及该项工作的部分人员属林业局人员,杜鹃集团无管理权限,且森开公司多数人员已离职,公司无法对其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由杜鹃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罗举伦同志对原公司人员陈小静开展提醒谈话。(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违规报销接待费、住宿费。如:2018年至2021年期间,无公函接待项目设计、地产销售、融资、项目审计等业务对象,违规报销费用2.81万元。
整改情况:已调查核实并出具调查处理报告;2023年5月11日,组织财务人员及各公司经办人员加强《百里杜鹃管理区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百里杜鹃管理区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的培训学习,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组织人员积极向上汇报对接,查阅巡察底稿数据,核实违规报销费用为2.84万元,目前已全部追回,除离职人员以外涉及人员全部向党委作出书面检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8.国有资产闲置失管。花海汽车运输公司将未向外租赁的部分车辆长期停放在室外,日晒雨淋无人管理。
整改情况:花海汽车运输公司设立专人对车辆进行排查登记并管理,共计8辆(其中,9座金杯车1辆、10座金杯车1辆、皮卡车3辆、越野车3辆);根据车辆现状开展分析研判,对9座金杯车(贵FJD887)进行修理并已对外租赁,其他闲置7辆车已用油麻布进行包裹防止车辆遭受日晒雨淋,同时已对7辆车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按程序开展处置工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党组织领导弱化,“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党建工作不扎实,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检监督缺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9.党组织领导弱化。一是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监管弱化。如:集团公司党委、党支部2020年以来均未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二是未严格落实党委前置讨论程序。如:2022年11月集团公司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研究人事、融资等重要工作,未经集团公司党委会议先行研究。三是党建入章与实际情况不吻合。如:集团公司管辖各子公司(代管公司)均未设立党委,但却制定了《贵州百里杜鹃森开公园开发有限公司党委议事规则》等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5月25日第9次党委(扩大)会议、6月15日第11次党委(扩大)会、4月25日党员大会,深入学习党章党规、《贵州百里杜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等,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出具“集团公司党委、党支部2020年以来均未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情况说明。二是2023年5月25日,出具“未严格落实党委前置讨论程序。如:2022年11月集团公司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研究人事、融资等重要工作,未经集团公司党委会议先行研究。”的情况说明。三是2023年4月27日,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李英红同志、纪委书记姚运同志对“集团公司管辖各子公司(代管公司)均未设立党委,但却制定了《贵州百里杜鹃森开公园开发有限公司党委议事规则》等制度”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四是集团公司纪委对集团公司、各子公司(代管公司)党委前置、执行“三重一大”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组织开展检查2次;今后工作中,将不定期对各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做到监督常态化、全覆盖。(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一是重大事项未经集团公司党委集体研究。如:《贵州百里杜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贵州百里杜鹃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等未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审定就行文下发;又如:2022年6月2日德丽公司在未获得集团公司核准情况下,为瑞禾集团担保贷款9000万元。二是制度执行缺位。如:2022年9月15日,德丽公司董事会同意用名下土地为集团公司作土地抵押担保,明确需要报集团公司研究批准,但集团公司未开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5日,组织对“《贵州百里杜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贵州百里杜鹃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等未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审定就行文下发”的问题调查核实,根据核实结果出具情况说明。二是2023年4月13日,集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姚运,纪委办工作人员黄霞2名同志对“2022年6月2日德丽公司在未获得集团公司核准情况下,为瑞禾集团担保贷款9000万元。”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针对有关问题,德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秦保运同志向杜鹃集团党委作出书面检讨。三是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罗举伦,集团公司综合部副经理付德文、纪委办工作员黄霞3名同志对“制度执行缺位。如:2022年9月15日,德丽公司董事会同意用名下土地为集团公司作土地抵押担保,明确需要报集团公司研究批准,但集团公司未开会研究。”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2023年6月9日,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罗举伦同志对德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秦保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1.党内生活制度执行不严谨。一是制度执行打折扣。如:集团公司党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吴海鹰、曾胜兰、胡国辉未按有关要求检视问题。二是党费收缴不及时。如:未及时收取兰玉宽、邓鹏2021年8月至10月党费合计880.98元。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4月25日、5月25日党员大会、5月25日、6月15日党委(扩大)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精神,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促进业务能力提升。二是经核实,兰玉宽、邓鹏2名同志已缴纳2021年8月至10月党费,共计880.98元;针对以上事宜,2023年6月9日,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李英红、纪委书记姚运同志已经对负责该项工作的黄晓娟开展提醒谈话。(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2.党建工作不重视。一是集团公司党支部2021年有党员11人,2022年有党员19人,未按《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设立支部委员会。二是党员发展工作滞后。如:2017年成立杜鹃集团以来仅培养1名正式党员、1名预备党员和1名入党积极分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4月25日、5月25日党员大会,5月25日、5月11日、6月15日党委(扩大)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党建业务工作能力;今后工作中,将及时组织员工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及有关条例学习,切实筑牢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党建水平。二是2023年2月1日,杜鹃集团党支部向中共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直属机关委员会提交《中共百里杜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请示》,2023年2月23日,中共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直属机关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中共百里杜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批复》(〔2023〕23号),杜鹃集团党支部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支委班子成员,并按要求报中共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直属机关委员会备案;2023年3月10日制定《中共百里杜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2023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发展党员,截至目前,有发展对象1人,入党积极分子2人。(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3.选人用人不规范。制度形同虚设,资料造假。如:2020年9月4日,推荐考察10名中层干部未严格按照公司制定考核标准进行选拔任用,多份民主推荐表为一人填写。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12日,杜鹃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姚运,纪委办工作人员黄霞组成调查组,对“推荐考察10名中层干部未严格按照公司制定考核标准进行选拔任用,多份民主推荐表为一人填写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2023年6月8日召开杜鹃集团党委接受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对调查报告研究审议,要求当时分管该项工作的邓鹏同志作出书面检讨。二是通过5月11日、5月25日党委(扩大)会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规范开展干部任免相关工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4.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如:2022年8月23日,集团公司党委召开2022年第6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推选第二届贵州省“最美劳动者”,仅有李英红1人进行表态。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10日,杜鹃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罗举伦,董事、副总经理李国黔组成调查组,针对“集团公司党委召开2022年第6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推选第二届贵州省“最美劳动者”,仅有李英红1人进行表态”情况已经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当时会议上姚运同志也表态同意推选吴海鹰、向丽2名同志作为杜鹃集团第二届贵州省“最美劳动者”入选人员,因记录人员熊美在记录时粗心大意,没有把姚运同志的表态意见写在记录本上;2023年6月8日召开杜鹃集团党委接受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对有关调查处理情况报告研究审议,2023年6月9日,杜鹃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罗举伦,董事、副总经理李国黔对熊美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3年3月16日以来,通过党委(扩大)会、党员大会等对《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文件精神进行学习,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一把手末尾表态制”开展有关工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5.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管理有差距。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未按规定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未向董事会进行年度述职。
整改情况:2023年4月27日,完成关于存在“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未按规定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情况说明,法律顾问已提交2022年度述职报告;同时,将法律顾问年度述职纳入审计合规部2023年目标考核,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职能职责,更好的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正在整改中)
16.纪委监督工作推进不到位。监督未实现全覆盖。如:公司纪委只对重点岗位财务人员进行监督提醒谈话,未对项目分包发包过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招投标负责人、采购等存在廉政风险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监督。
整改情况:结合实际制定《中共贵州百里杜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工作计划》《中共贵州百里杜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今后工作中,将按照工作计划和制度,结合各部门(公司)实际,有序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7.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一是问题整改不重视。2019年10月,党工委巡察反馈“重要岗位人员配备不及时,员工专业人才占比不高。..... ”问题依然存在。二是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有差距。如:德丽公司未按资质标准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公司资质存在被吊销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5月25日党委(扩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促进业务能力提升。二是2023年5月5日完成拟写对“党工委巡察反馈“重要岗位人员配备不及时,员工专业人才占比不高..... ”问题作情况说明。三是2023年4月13日,出具关于“贵州百里杜鹃德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资质存在被吊销隐患”的情况说明,积极做好公司资质维护工作,有效防止公司资质被吊销风险。(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总之,通过杜鹃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代管公司)3个月的共同努力,党工委第二巡察组向杜鹃集团党委反馈3个方面18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下一步工作中,杜鹃集团党委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一是强化党的领导,推进整改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夯实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把未整改落实的问题层层细化、分解,将整改落实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要进一步履行监督责任,抓好纪律落实,抓好队伍建设,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把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严明纪律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此次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三是巩固整改成果,促进公司转型发展。对整改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举一反三,建立常态化机制,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时间检验,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把整改落实工作与公司转型发展相结合,使整改过程真正成为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加快发展的过程,以对党绝对忠诚、对事业高度负责态度,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向党工委和广大员工及群众交出一份合格的整改“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地址:百里杜鹃管理区鹏程小区4栋杜鹃地产营销中心
联系电话:0857-4668081
电子邮箱:bldjjt@163.com
中共贵州百里杜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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